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2年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学院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5年12月,其前身是1993年批准设立的法律系,2016年成立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建院20多年来,法学院学人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经济、社会与法治发展需要,秉承“厚德、博学、明法、笃行”的院训,坚持“质量立院、特色兴院、人才强院、开放活院”的办院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道路,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学科建设为龙头、师资建设为关键、改革创新为动力、党的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水平,经过全体师生的奋力拼搏,业已成为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法学院之一。
法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河南省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河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同时具有教育部“国培”计划项目承担资质;现有法学和知识产权两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本科专业为河南省特色专业、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河南省首批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专业;知识产权专业为2012年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调整以来设置的全国第一批本科专业,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目前,法学院专业门类齐全,培养体系完整,办学优势明显,法律人才培养经验丰富。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58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5人,博士(后)34人,“双师型”(教师+律师)教师占80%以上,有14人次获得河南省中青年法学家、河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教学标兵等荣誉称号。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425人、硕士研究生148人、成人教育学生(含在职研究生班学生)500余人。学院下设法理法史、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知识产权等教研室,建有法学实训实验教学中心(含模拟法庭、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CAI应用仿真实验室、案例分析室、物证技术实验室等)、河南师范大学三农法律问题研究中心、河南师范大学新农村法治建设研究中心等教学、科研与服务机构,其中,三农法律问题研究中心为河南省委法律咨询机构。同时,法学院还是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研究基地。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河南师范大学校园社会法庭亦挂设在法学院。此外,法学院承办并参加种类多样的法治辩论赛,凭借出色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扎实的法律功底,连续两年蝉联河南省“卓越杯”法治辩论赛冠军,多次入选“中原崛起杯”大学生知识产权辩论赛、“京师杯”高校辩论赛前三甲,并连续多次获得优秀组织奖、最佳活力团队奖等荣誉,使学院论辩文化成为学子进步的阶梯和对外交流的耀眼名片。
【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教学、科研水平符合学校有关规定。
(5)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相关待遇】
1.安家费
博士安家费20万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增加3万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增加5万元;为符合条件的A类和B类优秀博士分别提供10万元和5万元安家费奖励,为符合条件的A类和B类紧缺专业博士分别提供5万元和3万元安家费支持,奖励或支持就高,不重复奖励。
2.科研启动费
文科5万元(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支持,按照学校科研启动费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任务,接受学校考核)。
3.低职高聘
博士入职后享受为期5年的低职高聘政策: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内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按副高级岗位考核;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内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按正高级岗位考核。
4.博士绩效工资
博士(含低职高聘人员)入职后在按原职级兑现工资待遇的基础上,享受为期5年的博士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为2500元/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为4000元/月。管理岗位人员:中级及以下职称博士为2000元/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博士为3500元/月,按照实际岗位考核。
5.子女上学
解决子女在附属学校(幼儿园、附属小学)的上学问题。
【应聘方法】
招聘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本人详细简历发送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提交的简历应命名为:“应聘单位+专业+毕业院校”。
简历内容应包括:
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职称、职务情况。
科研成果情况:包括已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情况,已结项或在研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学院联系方式】
负 责 人:于庆生 电 话:0373-3328782 邮 箱:13569868899@163.com
人事秘书:赵东方 电 话:0373-3830396;13783737995 邮 箱:2518588099@qq.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45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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